关于《丹桂花茶》团体标准立项通知
我会同意浦城县海峡茶业交流协会提出的《丹桂花茶》团体标准立项,请尽快启动标准制定程序,于2027年5月12日前完成标准报批工作。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要统筹做好茶文化、茶产业、茶科技这篇大文章,这为我国特色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、提供了遵循。当前,丹桂花茶作为兼具地方特色与文化价值的优质花茶,尤其是以福建浦城为核心产区的丹桂花茶,凭借独特的香气和口感深受市场喜爱,但行业发展仍面临突出瓶颈一一目前该品类尚无统一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生产环节中原料选用、窨制工艺、品质把控等全靠企业自行摸索,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、以次充好现象时有发生,既影响了消费者信任,也制约了产业规模化、品牌化发展。为此,响应国家特色农业标准化、食品安全规范化及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要求,启动丹桂花茶团体标准立项工作,既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,也是破解行业发展痛点的迫切需要。开展丹桂花茶团体标准立项,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。从产业发展层面,通过明确丹桂花茶的术语定义、原料要求、工艺参数、分级分类及检验规则,能够有效规范生产经营行为,淘汰落后产能,引导企业走标准化、集约化发展道路,推动传统丹桂窨制非遗技艺与现代生产技术深度融合,实现技艺的传承与创新。从政策落地和民生保障层面,既契合“三茶统筹"发展要求,为地方特色茶产业规划、项目扶持、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抓手,助力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和乡村振兴;也能切实保障消费者饮用安全,统一市场交易标准,减少供需信息不对称,降低交易成本,推动丹桂花茶从“地方特产"向“全国品牌"升级,为特色农产品标准化发展注入新动能。
适用范围:适用于浦城行政区域内生产的丹桂花茶。
主要技术内容:丹桂花茶的术语与定义、要求、分级分类、检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签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等内容。
目前国内外丹桂花茶相关标准尚未形成专项独立体系,国内层面暂无全国性丹桂花茶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,现有以GH/T1117-2022《桂花茶》行业通用标准为基础,贵州、浙江等产区已发布地方性桂花茶团体标准,福建浦城等丹桂核心产区则以传统技艺、非遗及企业标准为主;国际上IS0仅制定花茶通用规范与质量要求,未设立丹桂花茶专项标准,欧盟、美国、日本等主要市场均按照花茶、代用茶或食品通用安全法规实施管理,整体呈现国内逐步向细分品类和地域化标准推进、国际仍以通用规则覆盖的发展态势。